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引导企业诚信守约经营,鼓励支持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推动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促进我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2020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即将开始申报,申报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至3月15日。
“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是我国政府对企业信用评级的一种综合评价活动。是由市工商局颁发的一项荣誉证书,旨在证明企业在合同履约率和合同执行力上有良好的记录,可以给客户和广大民众带来信任感和安全感。
申报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二年;
(二) 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三)合同履约状况良好。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达100%;
(四)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五)企业经营效益好,同意由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等信息在守重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
“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自全面展开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企业的充分认可,已成为广东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公示活动也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的肯定和支持。颐卓可为您司提供专业代办申请服务,详情可咨询廖经理电话:13433933194,020-38860656。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