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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达峰与碳中和专题丨应对气候变化的发展
碳达峰与碳中和专题丨应对气候变化的发展
发布时间:2021-04-19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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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主席在2021年3月15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研究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问题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举措

应对气候变化发展的国际与国内进程

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进程
1898年,瑞典科学家斯万Ahrrenius首次提出碳排放可能会导致全球变暖。自工业革命时期以来,温室气体浓度持续上升,全球平均气温也随之增加。为应对气候变化,促进可持续发展,人类应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和适应气候变化。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于1988年11月成立,致力于为决策者定期提供针对气候变化的科学基础、其影响和未来风险的评估、以及适应和缓和的可选方案,其2018年发布了一份“关于全球升温高于工业化前水平1.5°C的影响”特别报告。报告称,要将全球变暖限制在1.5°C,需要在土地、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和城市中实现“快速且具深远影响的”转型。到2030年,全球人为二氧化碳净排放量必须比2010年的水平减少约45%,到2050年左右实现“净零”排放。这意味着需要去除空气中的二氧化碳来平衡剩余的排放。

碳达峰与碳中和专题丨应对气候变化的发展

2018年IPCC发布“关于全球升温高于工业化前水平1.5°C的影响”特别报告
为应对并减缓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于1992年5月9日在联合国大会通过。1994年3月21日,公约正式生效。如今,公约得到了几乎所有国家的批准,已有197个国家成为该公约的缔约国。公约的终极目标是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  
为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稳定在一个适当的水平,进而防止剧烈的气候改变对人类造成伤害,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京都议定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求发达国家缔约方遵守减排目标。议定书两期承诺共至2020年。《京都议定书》 有192个缔约国。
2015年,《气候变化公约》第21届缔约方会议(COP21)在巴黎举行,各缔约国达成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协议,以应对气候变化并加快行动、加大所需投资来创建一个可持续、低碳的未来。《巴黎协定》规定,各国通过国家自主贡献方案,自主承担减排责任。《巴黎协定》的核心目标是:加强对气候变化所产生的威胁做出全球性回应,实现与前工业化时期相比将全球温度升幅控制在2℃以内;并争取把温度升幅限制在1.5℃。中国于2016年9月正式成为缔约国,目前,已有184个国家加入了《巴黎协定》。

碳达峰与碳中和专题丨应对气候变化的发展

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进程
应对气候变化国内进程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可以追溯到2006年发布的第十一个五年计划,该计划呼吁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出中国要在五年内单位GDP能耗下降20%;
2007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以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成为中国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应对气候变化的开端;2009年,在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中国政府首次提出了“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国际承诺;
2011年制定并实施的《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了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任务,使气候变化议题开始进入我国的顶层设计,同年颁布的《十二五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提出5年间碳排放强度下降17%的政策目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2011年发布了《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北京市、广东省、深圳市、天津市、重庆市、上海市及湖北省纳入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市;
2012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气候司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标志着中国自愿碳减排交易的开始;
2015年颁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推动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场”。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大会上做出了中国碳达峰及碳中和的承诺,为中国能源转型和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2020年12月30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2021年1月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全国碳市场的两大支撑系统为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2021年3月26日,为进一步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活动,生态环境部印发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

碳达峰与碳中和专题丨应对气候变化的发展

应对气候变化国内进程



碳达峰与碳中和提出与未来发展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20年9月22日召开的联合国大会上表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0年9月30日,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峰会: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0年11月12日,第三届巴黎和平论坛: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中方将为此制定实施规划。
2020年11月17日,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二次会晤:采取更有力的政策和举措,二氧化碳排放力争手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0年11月22日,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利雅得峰会“守护地球”主题边会:力争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前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中国言出必行,将坚定不移加以落实。
2020年12月12日,气候雄心峰会上: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
2020年12月18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21重点任务之一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2021年1月25日,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议程对话会:中国为争于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实现这个目标中国需要付出极其艰巨的努力。
2021年2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建立健全绿色任碳循环发展经济系统,纯筹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习近平主席在2021年3月15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研究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问题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举措。习近平主席强调,我国平台经济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要着眼长远、兼顾当前,补齐短板、强化弱项,营造创新环境,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
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要坚持全国统筹,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制度优势,压实各方责任,根据各地实际分类施策。要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实行全面节约战略,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要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强化科技和制度创新,深化能源和相关领域改革,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要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有效统筹国内国际能源资源。要加强风险识别和管控,处理好减污降碳和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群众正常生活的关系。


碳达峰和碳中和未来发展建议

碳达峰与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需要全社共同努力。构建较为完备的应对气候变化和碳中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对于有效推进碳达峰和落实完成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2060年碳中和的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此有如下建议:
1)法律法规明确中、长期目标与任务,确保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和碳中和有法可依。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提出的“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需要通过在应对气候变化立法过程中考虑目标任务。在我国制定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法立法过程中应充分考虑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和2060年碳中和愿景,并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中、长期目标与任务。
2)结合降碳考核等制度明确行动路线图,确保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和碳中和任务实现。将目标任务进行分解,例如结合对各省级人民政府降碳考核指标分解任务,在详细调研各省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中、长期降碳任务指标,将能源结构转型、新能源占比、碳中和比例及时限等在应对气候变化法中有所体现。同时,制定例如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控制路线图、2060年碳中和行动路线规划(图)等。

3)制定近期、中期行动措施计划,确保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和碳中和顺利推进。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和碳中和愿景的目标实现离不开近期、中期具体措施和行动计划,结合国家总体目标,推动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编制确保二氧化碳达峰和碳中和实施规划,为未来5-10二氧化碳达峰和推动碳中和愿景实现提供保障。

CQC碳达峰、碳中和 ——应对气候变化业务介绍

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可以提供国际和国内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碳交易机制核查、航空与航海碳排放核查、林业与海洋碳汇核查、“碳中和、碳达峰”相关认证等领域的第三方技术服务,并通过开展技术研究为国家和地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撑。CQC先后承担了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科技部等国家主管部门,世界银行、联合国发展计划署等国际组织,以及部分省区市主管部门委托的研究项目,部分研究成果已经转化成全国以及试点地区的碳交易政策指导性文件、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CQC还可提供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写、产品碳足迹评审、气候金融、适应气候变化等方面的技术服务,并承担了“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低碳认证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处工作。



内容源自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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