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防资质已经成为多数工程招标、设计与施工的基本门槛,是地级市公安局或省公安厅安全验收的前提条件,很多企业在承接相关项目前都会先行申办。
安防资质是《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的简称,也有称技防证,共分为4个等级,是经省公安厅审核颁发,认定企业能否可以从事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的资格凭证。
(1)企业人数不少于30人。其中,具备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具备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参加从业人员技防技能培训合格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
(2)办公及营业场所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3)业绩条件是近两年内承接的技防系统施工、维修业务总额1200万元以上(独立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150万元以上的技防工程不少于4项,或者300万元以上的技防工程不少于2项,或者600万元以上的技防工程不少于1项),或承接技防系统设计业务合同总额1200万元以上。
(1)企业人数不少于20人。其中,具备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具备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参加从业人员技防技能培训合格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2)办公及营业场所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3)业绩条件是近两年内承接的技防系统施工、维修业务总额600万元以上(独立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150万元以上的技防工程不少于2项,或者300万元以上的技防工程不少于1项),或承接技防系统设计业务合同总额600万元以上。
(1)企业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具备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参加从业人员技防技能培训合格的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2)有固定的办公及营业场所。
(3)业绩条件是近两年内承接的技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业务合同总额300万元以上。
(1)企业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具备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参加从业人员技防技能培训合格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
(2)有固定的办公及营业场所。
持一级《资格证》的单位可承接任何技防系统的设计、施工、维修业务,持二级《资格证》的单位可承接1000万元以下的技防系统的设计、施工、维修业务;持三级《资格证》的单位可承接500万元以下技防系统的设计、施工、维修业务;持四级《资格证》的单位可承接100万元以下及三级风险等级技防系统的设计、施工、维修业务。
(1)《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申请书》(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法人章,电子文档打印);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格证》换证或升级须提供原《资格证》的复印件);
(3)营业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4)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
(5)系统质量管理制度;
(6)技防系统业绩报告(含合同、设备清单或系统决算清单、检测报告、验收报告)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用A4纸打印出来,将第2-6项(一份)装订成册;并需提供复印件的原件,验证后退回;申请书单独装订。如果是新申办未定级,第6项不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