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中不合格项的事实和证据内审员要做好记录,以便于查证。不合格项的事实要得到产生不合格项部门的负责人的确认。受审核部门如果对不合格项有意见分歧,审核组应向其做出耐心的解释,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也可以带受审核部门的代表到产生不合格项的地方去重新查证。
经审核组讨论决定,受审核部门确认的不符合项,由该审核员负责编写不合格报告。
1、不符合实施的描述;
2、判为不符合项的理由;
3、不符合的审核准则及时对应的条款;
4、不符合项的性质;
5、审核员和受审核部门代表的签字。
1、要注意准确描述不符合的事实,包括时间、事件、人物(一般不直接写人名,而职务、工位号等)、地点;
2、力求精练,还要具有可重查性和可追溯性;具有可重查性和可追溯性就是要求将不符合事实发生的地点(车间、工段、部门)、设计的设备(设备号)、文件、记录(文件、记录日期与编号)、人员都描述清楚,便于重新查证。
3、判为不符合项的理由也要在事实的描述中自然带出,要注意便于受审核方理解和采取纠正措施。
4、不符合的事实要经过受审核方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