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类二级)为计划跟踪级,要求满足基本资格的信息安全工程服务组织通过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使安全工程能力方面实施安全工程的过程规范被定义、标准化和文档化,实施工程过程时能普遍按照规范执行,通过跟踪发现工程过程中的重大偏离并采取纠正措施,从而使组织的安全工程能力达到部分可重复的水平。
申请信息安全服务(安全工程类二级)资质的组织需要在基本资格、基本能力、质量管理和安全工程过程能力等几个方面符合《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具体要求(安全工程类二级)》的规定。
基本资格要求是评定信息安全服务资质的起评条件。
申请信息安全服务(安全工程类二级)资质的组织必须:
1. 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
2. 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3. 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
4. 已获信息安全服务(安全工程类一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5. 达到其他补充要求。
基本能力的要求包括:技术能力要求,资源配置要求(包括人员构成与素质要求、设备、设施与环境要求),规模与资产要求和业绩要求。
申请信息安全服务(安全工程类二级)资质的组织应该:
1. 从事信息安全服务行业3年以上;
2. 注册资本应在1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在200万元以上;
3. 近3年的财务状况良好;
4. 从事信息安全服务的人力资源充足、人员结构合理、技术队伍相对稳定,拥有专职的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数量不少于从事安全工程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的10%,但不得少于4人;
5. 实践过完整的安全工程过程;
6. 近3年完成信息安全服务工程项目总值应在200万元以上。
申请信息安全服务(安全工程类二级)资质的组织,在质量管理方面应该:
1. 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来满足信息安全工程服务的实施和管理,信息安全工程服务技术部门相对独立;
2. 建立合理的管理架构来满足信息安全服务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和组织管理机制;
3. 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至少满足支持信息安全工程技术能力达到计划跟踪级所需的相关管理能力要求。